在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,党的十七大报告初次提出了“生态文明”理念,把生态文化建设纳入到小康社会的总体目的中,而“生态文明”不能离开林业的可持续进步,它们是相互制约、相互协调、相互促进的关系。因为森林不仅能够为大家生产生活提供木材、林商品及林副商品,还可防风固沙、涵养水源、吸碳释氧、净化空气、改变人类赖以存活的自然环境,有效防御和降低自然灾害,是农业稳产高产的要紧保障,所以说林业是集经济、生态、社会效益为一体的公益性基础产业。林业是周期长、灾害多、风险高的公益性基础产业,林业的进步不能离开保险业的参与,政府加强森林保险投入是林业进步的有力举措,对林业可持续进步有着不可替代有哪些用途。
1 森林保险存在的问题
1.1保险责任单一,难以满足广大林业投资者的需要
国内自1994年在全国20多个省、市、自治区开办了森林保险业务以来,仅有森林失火保险1项,直到2006年1月,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才推出了2款新的林业保险商品:温室园艺作物种植保险及为苗木保险。
1.2森林保险经营者风险大,赔付率高
林业经营周期长,且为野外环境,灾害多,森林保险经营者风险大,赔付率高,保险公司很难获得经济效益,导致森林保险进步难。尤其是森林失火导致的损失巨大,保险公司需要面临较大的经营重压。现在,国内森林失火保险平均赔付率为70.3%,而一般财产保险是30%~35%,保险公司经营的积极性不高。
2 森林保险对林业可持续进步的影响
伴随林业产权规范改革的不断深入,广大集体林区别山到户,达成了山有主、树定权、人定心,很大地提升了林农对林业投资兴趣,林业投资者增多。第一,因为广大林农为小农经济,无力承担林业投资的高风险,加之林业生产特有些周期长、见效慢,如保险业能参与到林业生产中来,就给林农林业投资带来了保障。第二,伴随林业资源要点的不断盘活,势必会涌现一大量企业、公司和大户进行林业投资,他们虽然有肯定的经济实力,但因为林业投资时间长、风险大、效果慢,其经营起来也看上去心有余而力不足,如保险业能参与到林业建设中来,相对来讲投资就会有肯定的保障,解除去前期投资的后顾之忧,使林业投资者坚定信心接续投入。第三,林业投资周期长,投资者总是要向银行借贷。为扶持林业这一公益性基础产业的进步,国家颁布了林业产权抵押贷款规范,并给予适合政策性财政补贴。
即使这样,因为树木成长的缓慢性、野外环境的复杂性、森林面临的很多不确定的灾害如失火、风灾、雪灾、水灾、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及乱砍滥伐、偷盗等人为破坏等,都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,紧急挫伤了银行业对林业投资放贷的积极性。尽管林业经营有国家扶持政策,但银行业门槛高,实质贷款很不简单。因此,林业经营活动迫切需要保险业参与,以减轻林业投资者和银行投资风险,形成林业投资者与银行的双赢局面。
3 进步国内森林保险的对策
现在,国内森林保险体系建设仍处于不成熟的阶段,森林保险立法颁布进展缓慢,符合市场需要的森林保险商品匮乏,大部分林农缺少风险意识,因此亟需借鉴海外建设林业保险的有关经验,结合国内国情,加快国内森林保险体系建设。森林保险是具备明显的公益性和准公共品性质的险种,可以说,整个社会和国家都是保险受益人。因此,无论从减少保险者及投保人负担的角度看,还是从保险社会公益的角度看,国家都要承担起肯定的扶持、援助责任,如对自然灾害保险进行财政补贴等。事实上,这也是不少国家的常见做法。如在美国,林业保险的保费50%以上都是由政府承担;而在日本,依据不一样的品种,政府的保险补贴有些高达70%以上。
3.1加强森林保险的投入
将森林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,加大中央及地方政府扶持力度,由中央财政在地方财政提供配套保费补贴的首要条件下,对各地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给予肯定比率的保费补贴。加强中央财政补贴力度,减轻地方政府财政重压,减少林农交费比率,增强林农投保积极性,通过“财政+农户”的方法,扩大保险覆盖面。积极探索打造森林灾害保险机制,争取金融、保险部门支持,在政策上支持林农长远、稳定地进步林业。
3.2明确政策性森林保险的运行机制
坚持政府引导、政策支持、市场运作、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一同负责森林保险的宣传推进。打造森林保险规范是森林抗御紧急自然灾害的效果最好手段之一,但因为林业生产的周期长,林木面积大,森林植被丰富且价值很难确定,在森林保险规范的打造过程中,完全由保险公司进行商业运作是不现实的。森林保险规范应该是公益性、政策性的一项保险规范。只有通过打造政策性森林保险机制,才能有效地减少林业生产风险,减轻林农损失。推行由财政补贴保费的方法,由保险公司为林农提供保险保障,打造林业保险规范,并将现有些保险责任由森林失火扩大到所有些自然灾害。
3.3尽快打造完善巨灾风险保障体系
现在,全球共有12个国家打造了巨灾保险基金。巨灾管理模式从国际经验看,巨灾保障基金是由政府牵头、有关部门参与设立,由商业保险为国家承担管理职能,商业保险通过再保险途径在全球保险市场进行风险分散。在现在世界环境每况日下、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,政府应尽快颁布巨灾保险法,加快巨灾保险规范的打造。建议以政府出资的巨灾救助基金为基础、商业保险体系为主体、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,打造多层次的巨灾风险损失补偿体系,设立巨灾保障基金,增强国家应付自然灾害的能力,一旦发生巨灾,则启动巨灾保障基金,为林农在发生巨灾损失后可以准时得到经济补偿。森林保险业可作为政府对林业进行支持和保护的一种有效方法,因此保险参与到林业建设中,对于保障林业的可持续进步有着不可替代有哪些用途。